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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06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5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传奇星广场7号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施亮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60,985,9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7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60,956,5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6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4人,代表股份30,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7%。

  3、公司副董事长崔玉杰先生、董事蔡凌芳女士、总经理王玺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监事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95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5%;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5%。

  表决结果:通过。

    7、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建民乔泽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