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
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481,726,8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2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67,566,9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46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4,159,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4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4,621,26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7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4,159,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7404%。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81,669,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4,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81,669,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4,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81,726,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21,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 481,722,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17,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481,669,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4,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71,772,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37%;反对
9,953,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6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213%;反对 9,953,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471,386,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36%;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813%;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0.7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471,386,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36%;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813%;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0.7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471,386,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36%;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813%;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0.71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71,386,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36%;反对
10,3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