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9-03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一九年四月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3
风险提示...............................................................5
释义...................................................................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数量................................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持股期限................11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七、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13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3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3
十、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5
十一、公司与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15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6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17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17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峰水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公司拟择机推出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为第一期。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其他员工。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4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343.4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343.49万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价格为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前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均价的50%,即4.64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43.49万元,对应的持股数量不超过720.58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公司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的持有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公司经营业绩、政治经济形势及资本市场环境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股票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件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上峰水泥/本公司/公司 指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草案 指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
公司员工 指 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
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且获得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公司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会议 指 全体持有人组成,是本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的
最高权力机构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股票 指 上峰水泥股票(股票代码:000672,股票简称:
上峰水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现行适用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草案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择机推出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通过长期持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法人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增强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加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确定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