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2-045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及
委托代办股份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恢复上市推荐人或
担任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方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恢复上市时,由乙方担任甲方的恢复上市推荐
人,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推荐恢复上市”部分。甲方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
上市后(包括甲方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终止上市的情形),甲方委托
乙方担任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甲、
乙双方执行本协议“委托代办股份转让”部分。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