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72 股票简称:*ST铜城 公告编号:2010-27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4 月28 日上午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4 月
23 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由于此次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陈亮先生、于洋先生、张增顺先生和蒲京利女士回避
表决,应参加会议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 名,其中:
独立董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
资产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以2300
万元的价格向白银坤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拥有的位于白银
区红星路85 号1 幢整幢商服房和位于白银区公园路434、436 号房产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0]28 号《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次出售的两处房产,合计售价2300 万元,2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出售资产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黄董良、胡华伟先生就《关于公司出售资
产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1、本次交易是为了适应公司
下一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防范资产减值风险;2、本次交易涉及关联
关系,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3、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