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函披露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邹志强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