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4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收到公司
董事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公司董事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710.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41%,减持所得的资金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日常生产
运营、项目交付、偿还债务等。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情况
1、董事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何媚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5 日 3.59 6,618,750 0.16%
林贻辉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5 日 3.59 4,781,250 0.12%
廖剑锋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5 日 3.59 5,705,000 0.14%
合计 - - - 17,105,000 0.41%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董事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何媚 32,007,883 0.77% 25,389,133 0.61%
林贻辉 19,125,000 0.46% 14,343,750 0.35%
廖剑锋 22,820,000 0.55% 17,115,000 0.41%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日,何媚女 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经自查,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廖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