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3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
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
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
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是否为限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占公司总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东及其一致行 份数量(股) 比例 股本比例 售类型
动人
2022年03 2025年03 福建省厦门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8,095,500 1.22% 0.20% 否 月 07 日 月 06 日 市湖里区人 财产保全
民法院
阳光集团 控股股东 257,385,690 38.92% 6.22% 否 2022年02 2025年02 上海市黄浦 财产保全
月 24 日 月 23 日 区人民法院
东方信隆 控股股东 50,597,880 8.42% 1.22% 否 2022年03 2025年03 福州市鼓楼 财产保全
全资子公司 月 04 日 月 03 日 区人民法院
康田实业 控股股东一致 54,400,000 14.62% 1.31% 否 2022年03 2025年03 福州市鼓楼 财产保全
行动人 月 08 日 月 07 日 区人民法院
控股股东一致 2022年03 2025年02 上海市浦东
康田实业 行动人 41,000,000 11.02% 0.99% 否 月 01 日 月 28 日 新区人民法 财产保全
院
注:阳光集团及康田实业此次涉及的股份均为再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
进一步处理中。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