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
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
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
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1 年 12 月7 日—2022 年 3 月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03,21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被动减持
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1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 99 号
住所 2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6楼轮运大厦三层 310室
住所 3 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 99 号 13 楼 3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 日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阳光集团
股份种类 减持日期 被动减持股数(股) 被动减持比例(%)
A 股 2021 年 12 月 7 日 16,629,300 0.40
A 股 2021 年 12 月 10日 2,883,700 0.07
A 股 2022 年 2 月 14 日 4,737,200 0.11
A 股 2022 年 2 月 15 日 3,875,100 0.09
A 股 2022 年 2 月 16 日 3,216,800 0.08
A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265,000 0.01
A 股 2022 年 2 月 28 日 1,863,700 0.05
A 股 2022 年 3 月 1 日 300 0.00
康田实业
A 股 2021 年 12 月 7 日 9,884,200 0.24
A 股 2021 年 12 月 9 日 6,934,400 0.17
A 股 2021 年 12 月 10日 5,072,200 0.12
A 股 2022 年 2 月 14 日 3,824,200 0.09
A 股 2022 年 2 月 15 日 2,949,800 0.07
A 股 2022 年 2 月 16 日 2,315,500 0.06
A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1,842,800 0.04
A 股 2022 年 2 月 18 日 1,482,600 0.04
A 股 2022 年 2 月 21 日 1,203,400 0.03
A 股 2022 年 2 月 22 日 983,700 0.02
A 股 2022 年 2 月 23 日 808,800 0.02
A 股 2022 年 2 月 24 日 668,200 0.02
A 股 2022 年 2 月 25 日 554,200 0.01
A 股 2022 年 2 月 28 日 461,200 0.01
A 股 2022 年 3 月 1 日 384,800 0.01
A 股 2022 年 3 月 2 日 321,800 0.01
东方信隆
A 股 2022 年 2 月 28 日 30,047,900 0.73
合 计 103,210,800 2.4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737,534,234 41.97% 1,634,323,434 39.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7,534,234 41.97% 1,634,323,434 39.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 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减持比例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