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3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 2020-200 号公告)。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