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8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详见公司2020-360号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本次已增持公司股份23,962,100股,占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为138,777,013.27元。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通知,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详见公司2020-360号公告)。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018号公告),并于2021年5月6日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21-080号公告)。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三)增持数量、比例及增持方式
2021年1月29日,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3,600,000股,增持均价6.10元/股,增持金额21,961,414.27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2月3日,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2,772,100股,增持均价6.08元/股,增持金额16,866,929.00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4月30日,阳光集团及东方信隆增持公司股份11,000,000股,增持均价为5.68元/股,增持金额为62,516,307.15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5月6日,阳光集团及东方信隆增持公司股份6,590,000股,增持均价为5.68元/股,增持金额为37,432,362.85元,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768,627,764 18.58% 778,419,864 18.80%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0,370,947 15.00% 630,940,947 15.24%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785,923 9.95% 411,785,923 9.95%
林腾蛟 0 0.00% 3,600,000 0.09%
合计: 1,800,784,634 43.53% 1,824,746,734 44.07%
注:增持前按照 2020年12月30日总股本 4,136,521,400股计算持股比例,增持后按照公告日总股本4,140,382,950股计算持股比例,增加部分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致。
四、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将按照公司2020-360号公告的内容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即自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亦继续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不少于六
个月。增持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报备文件
阳光集团增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