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同一控制的主体间股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2017-105)。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6,533,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均价5.69元,增持金额为94,157,987.73元,增持主体为阳光集团实质控制的其所成立的陕国投·阳光财富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阳光财富1号”)。
现因阳光财富1号计划于2019年6月20日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即阳光集团为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承接阳光财富1号所持有的全部股票份额。
阳光集团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全部买入阳光财富1号持有的股票,交易股份16,533,917股,价格6.55元,总金额108,297,156.35元。
大宗交易前后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731,054,389 18.05% 747,588,306 18.46%
阳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主体及
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等) 1,048,690,787 25.90% 1,048,690,787 25.90%
陕国投·阳光财富1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6,533,917 0.41% 0 0.00%
合计 1,800,784,634 44.46% 1,800,784,634 44.46%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实质持有股份1,800,784,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6%,本次转让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减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