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阳光JLC2,期权代码:03706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审核程序
2018年7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公示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2018年9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述会议亦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9月21日。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8年9月21日;
(二)授予数量:28,10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4%;
(三)授予对象:公司共有424名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416名;
(四)行权价格:6.16元;
(五)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本计划的股票来源,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代码:037069;
(二)期权简称:阳光JLC2;
(三)登记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获授期权数 获授期权
类别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量占总期权 数量占总
量(万份) 数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
例
何媚 董事 500 1.45% 0.12%
林贻辉 董事 500 1.45% 0.12%
廖剑锋 董事 500 1.45% 0.12%
朱荣斌 执行董事 1,500 4.35% 0.37%
董事及高管 长、总裁
吴建斌 执行副总裁 500 1.45% 0.12%
阚乃桂 执行副总裁 360 1.04% 0.09%
陈霓 财务总监 360 1.04% 0.09%
徐慜婧 董事会秘书 50 0.14% 0.01%
416名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业务骨干 23,830 69.07% 5.88%
人员
预留 6,400 18.55% 1.58%
合计 34,500 100.00% 8.52%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名单(授予日)》完全一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