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执行董事长、总裁朱荣斌先生通知,朱荣斌先生分别于2017年11月15日、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5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元)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7年11月15日 6.184 3,683,900 0.0910%
执行董事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8日 7.942 440,600 0.0109%
朱荣斌
长、总裁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9日 7.411 5,157,100 0.1273%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日 7.151 5,153,000 0.1272%
合计 7.021 14,434,600 0.3564%
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2017年11月15日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朱荣斌 0 0 14,434,600 0.3564%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同时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朱荣斌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上述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朱荣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