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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16-03-03

证券简称:阳光城 证券代码:0006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二○一六年三月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1
特 别 提 示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 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成立。
2、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如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拟回避表
决。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5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 万元,共计不超过 30,000 份)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合法
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全
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系列产品进行管理, “兴全睿众
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阳光城
股票,以及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6、 “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系列产品的总份额
上限为 9 亿份,每份份额为 1.00 元, 按照 2: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2
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 兴
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的次级份额。
7、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其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包括:( 1)
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回收;( 2)优先级份额按照不超过 6.42%的年基准收益率( 实
际年基准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计算实际存续天数获得的收益。
8、 “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获得标的股票的交
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 个月内, “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实施获得标的股
票。
9、 以“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系列产品的规模
上限 9 亿元和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的收盘价 6.44 元/股测算,“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系列产品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3,975.16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 3.45%。公司截止目前有效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4284.3080 万股, 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 1.06%。包括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上述测算, 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18259.46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
本总额约为 4.51%,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10、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3
目 录
一、释义............................................................................................................................. 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5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5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6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7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9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1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3
九、其他重要事项........................................................................................................... 1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4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阳光城、公司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
本集合计划、本资产管
理计划 指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合同》 指 《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管理合同》
标的股票 指 本集合计划购买和持有的阳光城股票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 指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导意见》 指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文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5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
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
久的回报;
(二) 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
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并按
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
劳动合同。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500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计 2 人,分别为林腾蛟先生及张海民先生,合计认购不超过 5,500 份,即5,500 万元(其中林腾蛟先生认购 5,000 份,张海民先生认购 500 份,每份 10,000
元);其他员工不超过 1,498 人,合计认购不超过 24,500 份,即 24,50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认购份数(份) 出资额
(万元)
占员工持股
计划比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6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500 5,500 18.33%
2 公司其他员工 24,500 24,500 81.67%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最终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四、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 30,000 份,每份 10,000 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
数倍份额,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之前。 持有人认购资金如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
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由其他持有人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
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兴全睿众
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系列产品进行管理,“兴全睿众阳光
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阳光城股
票,以及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系列产品的份额上限
为 9 亿份,每份份额为 1.00 元,按照 2: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优先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7
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兴全睿
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其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包括:( 1)优
先级份额的本金回收;( 2)优先级份额按照不超过 6.42%的年基准收益率( 实际
年基准收益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计算实际存续天数获得的收益。
“兴全睿众阳光城 X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标的股票的交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