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8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确定的并经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共74名,其在第二个行权期(2014年9月26日至
2015年9月25日止)可行权共24,196,500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和调整
2012年,公司《201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9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
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2年10月,
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在公司受薪的7名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8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等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875万份股票期
权,授予日为2012年9月26日,行权价格为9.00元,分3个行权期。
2013年6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
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3年5月14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送6股,转增3股,派1.5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总数由4875万份调整为9262.5
万份,行权价格由9元调整为4.66元。
2013年9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722万份股票
期权将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83名,股票期权的总
数9262.5万份调整为8540.5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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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8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共25,621,500份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13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行权
价格为4.66元。
2013年10月,经考核合格的83名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全额行权了
25,621,500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增至1,044,032,035股,公司股票期权数量
由8,540.5万份减少为5,978.35万份。
2014年7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权激励
计划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4年6月18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股派0.60元),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4.66元调整为4.60元。
由于原激励对象陈爱国、王棋宁、高飞、张颖、林年秋、穆范舜、郭月明、王宇、
赵仕军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根据《公
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消上述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332.5万份的股票期权。此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83名调整为74名,公司股票期权
数量由5,978.35万份调整为5,645.85万份。
二、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 本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近三年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09-2011年度)平均值35150.78万元,归属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近三
权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 年(2009-2011年度)平均值35233.09万元。
为负 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68.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610.26万元,均高于授权日
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上述指标满足行权
条件。
2 净资产收益率:T+1年(2013年)加权平 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净利润增 24.82%,经审计净利润较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长率:以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 润增长率为108.66%,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01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70%。 净利润较201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增长率为100.03%。上述指标满足行权条件。
3 激励对象在截至当期行权期前的本计划 现行有效的74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有效期内未发生以下情形: 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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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4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 2013年度,现行有效的7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
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数量、
行权价格及行权方式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