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8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12年,公司《201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9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
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2年10月,
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在公司受薪的7名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8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等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875万份股票期
权,授予日为2012年9月26日,行权价格为9.00元,分3个行权期。
2013年6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
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3年5月14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送6股,转增3股,派1.5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总数由4875万份调整为9262.5
万份,行权价格由9元调整为4.66元。
2013年9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722万份股票
期权将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83名,股票期权的总
数9262.5万份调整为8540.5万份。
2013年9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8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共25,621,500份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13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行权
价格为4.66元。
2013年10月,经考核合格的83名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全额行权了
25,621,500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增至1,044,032,035股,公司股票期权数量
1
由8,540.5万份减少为5,978.35万份。
2014年7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权激励
计划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4年6月18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股派0.60元),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价格由4.66元调整为4.60元。
二、本次调整情况
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期间,由于原激励对象陈爱国、王棋宁、高飞、
张颖、林年秋、穆范舜、郭月明、王宇、赵仕军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再满
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公司将
注销上述9名离职人员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332.5万份。此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83名激励对象调整为74名,股票期权的数量5,978.35万份调整为5,645.85万份。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激励对象可根据本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股票认购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
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调整后如下表: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尚未符合行权
序 获授期权数
姓名 职务 已行权期权数 可行权期权数 条件的期权数
号 量(万份) 量(万份) 量(万份) 量(万份)
1 何媚 董事 1007 302.1 302.1 402.8
2 陈凯 总裁 1007 302.1 302.1 402.8
3 林贻辉 董事 665 199.5 199.5 266
4 廖剑锋 董事、董事会秘书 665 199.5 199.5 266
5 张海民 副总裁 228 68.4 68.4 91.2
6 饶俊 副总裁 190 57 57 76
7 王锋 副总裁 114 34.2 34.2 45.6
8 辛琦 财务总监 76 22.8 22.8 30.4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业
9 4113.5 1234.05 1234.05 1645.4
务骨干人员(66人)
10 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9人) 475 142.5 142.5(注销) 190(注销)
合计 8540.5 2562.15 2419.65 3226.2
三、独立董事对调整期权激励对象和数量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辞职,不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即注销公司9名已离职人员尚未行使的
股票期权332.5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83名激励对象调整为74名,股票期权的数量
5,978.35万份调整为5,645.85万份。
2、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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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监事会对调整期权激励对象和数量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原9名激励对象已辞职并离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