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7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竞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市南泉北路 201 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与福州欣美达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美达”)联合以 30,546 万元竞得嘉定区嘉定新城 C11-2 地
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竞拍”),现将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建筑 出让年限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平方米) 密度 (年)
住宅 70 年
嘉定区嘉定 东至赵泾,南至白银路,西 22,828.8
商住办 2.0 ≤30% ≥35% 商业 40 年
新城 C11-2 至德富路,北至高台路 (34.24 亩)
办公 50 年
阳光房地产占有目标地块 51%的权益,本次公司参加目标地块的挂牌出让活动及
其竞买成交总价款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股东大会对经营班子的
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竞拍的相关条件,与欣美达按各自权益比例
共同商洽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开发经营目标地块,并将根据本次竞拍成交确认书的有
关约定,签订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