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3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7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
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歌斐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公司2012-039号公告。
公司及福州开发区鑫秋夏商贸有限公司拟与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歌斐资产”)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歌斐资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
制基金(以下简称“歌斐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
金额为准),与公司共同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盛阳房地产”)及控股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门置业”,上述两家公司合称为 “项目公司”,以上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及歌斐基金将分别对项目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为项目公司接
受歌斐基金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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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
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歌斐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2-040号
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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