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22-061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分别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2020 年上市公司(含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2021 年,复核莱宝高科、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盈方微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项 目 合 李伟海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20 年 2020 年,复核特力 A、莱宝高科等上市公司 2019 年
伙人 度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亚太股份、申科股份、新宏泽等上市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复核莱宝高科、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盈方微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李伟海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20 年 2020 年,复核特力 A、莱宝高科等上市公司 2019 年
册 会 计 度审计报告;
师 2019 年,签署亚太股份、申科股份、新宏泽等上市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郑宇青 2019 年 2010 年 2019 年 2020 年 无
质 量 控 2020 年度复核三花智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制 复 核 王晨 2011 年 2011 年 2018 年 - 年度,签署上海钢联、上海钢银、复娱文化等上市
人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度,签署上海钢联、
上海钢银、复娱文化等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向天健事务所支付的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260 万
元。本次聘任天健事务所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