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22-026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公司
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并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
受理;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原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 年 5 月 31日、8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6 号、第 173 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
2、收到年报问询函并积极回复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3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
具的《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
函〔2022〕第 3 号、第 30 号),公司已完成对第 3 号问询函的相关回复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第 30 号问询函中的各项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及时提交回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
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各49%股权,
并同时向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1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13605 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1360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书”)。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目前,公司正与各中介机构积极核查落实反馈意见书中的各项问题,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 799 号 5 楼 03/05 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