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22-005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诉 讼 事 项 进 展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
《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主要内容系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与陈伟钦之借款纠纷一案,原告陈伟钦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为九被告之一。本次诉讼的当事人为“原告:陈伟钦;被告: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环、陈德强、章佳安、柴国苗、陈志成、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吴朴”。针对该项诉讼,揭阳中院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作出(2018)粤 52 民初 16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
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民事上诉状》,本案的一审
被告吴朴不服一审法院——揭阳中院作出的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一、请求撤销(2018)粤 52 民初 16 号民事判决书第三条判决内容,发回
重审或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二、请求判令上诉人无需承担本案一审诉讼费用;
三、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二审诉讼费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