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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盈方: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8

*ST盈方: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22-003
        盈 方 微 电 子 股份 有 限 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公司
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并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
受理;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原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 年 5 月 31日、8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6 号、第 173 号)。

    目前,公司正根据深交所第 166 号、第 173 号函件的要求,会同各中介机构
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的核查工作。

    2、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公司于 2020 年度实施完毕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通过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得以迅速恢复,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已显著增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整合芯片研发设计和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依托现有的技术、资源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客户、供应商优势,实现业务的协同发展,持续推动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
有限公司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各49%股权,
并同时向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补正通知书》(213605 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公司将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相关审批程序不能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中止、取消等风险。

    4、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邮
寄送达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主要内容系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钦之借款纠纷一案,原告陈伟钦向揭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为九被告之一。后续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揭阳中院《民事判决书》([2018]

粤 52 民初 16 号)等材料,揭阳中院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作出判决,公
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 799 号 5 楼 03/05 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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