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盈方 证券代码:000670 公告编号:2021-025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股 东 及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就 公 司 担 保 诉 讼 作 出 相 关 承 诺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公司”或“上市公司”)目前涉及 2 项担保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大股东”或“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2 日、5 月 24 日收到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及广东
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主要事项系钟卓金(案件一原告)、 陈伟钦(案件二原告)分别与被告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的借款纠纷,原告以公司作为被告的担保方对公司一并提起诉讼,公司因此涉及该两项诉讼案件。该等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相关担保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先生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志成于 2016年 3月和 4 月在未经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上市公司的名义为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提供的 2 项担保造成上市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损失的,由本企业/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