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ST天发 公告编号:2010-039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减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告
时 间
公告名称
公告刊物
2010年10月23日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2010年11月10日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炎表先生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发大厦五楼会议中心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11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1日15:00至2010年11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93人,代表股份129641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2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90950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11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990人,代表股份数38691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1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收购长兴萧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93008524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43%;反对3663013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5%;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翟晓津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