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ST 天发 公告编号:2009-040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安居工程建设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舜元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
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舜泉”或“乙方”)与成都市龙泉驿区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国投”或“甲方”)签
订安居工程建设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成
都舜泉参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安居工程部分项目代业主的招商比选,成
都舜泉于2009年1月15日收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中选通知书》,中选同安“柏树小区”安居工程项目的代业主
和“怡和新城E1区”安居工程项目的代业主。近日,成都舜泉与龙泉
国投签订了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新城E1区”安居工程建设合同,
成都舜泉为该项目建设代业主。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部分)约
18.5万平方米,投资额约33300万元。
二、合同对方介绍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是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区政府
指定的重大功能性项目的投资及资金筹集。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
表人:苏晓波,住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都南路109号。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介绍
工程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新城E1区”安居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由三部分组成:
1、经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本合同项目建安工程总造价结算办
法的确定:其计价方式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
额》及其配套文件全额计算。
2、项目综合回报。本项目综合回报=(经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
乙方实际缴纳的政策性收费)*10%计取。
3、乙方实际缴纳的政策性收费。
(四)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结算完毕,付清价款后即自动终止。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龙泉国投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项目建设的申报事项、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拆迁后农民安置补偿工作,确保项目用地;负责安居工程规划红线外供水、供
电、供气、排污、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协助办理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手续等。
2、成都舜泉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按规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合法手续,享有项目建设的全部
管理权,依法通过招投标自主选择施工单位;不得以自己或项目公司
名义转让、联建本项目;本项目交由甲方回购,不得以自己或项目公
司名义对外销售;保证工程质量,按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制定的标
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竣工验收合格;执行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安
居工程建设标准。
(六)合同价款的结算
1、按经评审确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分以下节点付款:
(1)、付款节点为:基础完成、七层顶板完成、18层顶板完成、
主体封顶、外墙装饰脚手架拆除、房建竣工验收合格六个节点。
(2)、付款方式:
①、各付款节点根据区发改局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
制价作为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础,每次支付节点按经安居办、甲方、
过控公司、监理、乙方组成核定小组共同确认工程量的造价的50%计
算支付;乙方提前20天预报节点进度情况及工程量,甲方在20天内完
成工程量核定,并根据现场实际形象进度情况启动拨款程序。
②、乙方在提交完备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审计结束后
财政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批复后15天内支付到本项目审计结算价的80%;若上述时间范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则甲方支付至经
安居
办、甲方、过控公司、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的造价的80%。
2、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后
18个月以内付清余下的全部款项。
3、项目综合回报费用随进度款同期支付。计算基数按同期实付
款额计算为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项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期结算,
将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履约风险分析
该项目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安居工程,建设地点在成都市龙泉驿
区,有利于提升成都龙泉驿区的城市核心竞争力。作为安居工程,项
目的实施有保障,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由于工程受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