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4 月 22 日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达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宏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绍兵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九、7 所述,2020 年 10 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能源
产业集团股份公司受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北公司”)100%股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对
华北公司的债权为 47,969.63 万元,未能收回《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书》中
约定华北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的部分,公司就该债权已计提坏
账准备 16,170.60 万元。2023 年 4 月 11 日,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其名下价值 45,544.37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为上述债
权提供不高于 3.5 亿元的担保。此外,公司对华北公司的担保余额
160,445.35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提供了抵押物的担保余额 131,847.89 万元)尚未解除,上述担保余额已获取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就该对外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 21,027.49 万元。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重大债务违约事项所述,按照“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和“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清偿计划,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到期债务金额
为 13,634.00 万元, 2024 年 6 月前应全部清偿完毕。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金鸿控股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丧失对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
司的控制权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事项被作为金鸿控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否定事项,因该事项持续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仍未
解决,故同样构成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如财务报表附注九、7 所述,2020 年 10 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能源
产业集团股份公司受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北公司”)100%股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对
华北公司的债权为 47,969.63 万元,未能收回《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书》中
约定华北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的部分,公司就该债权已计提坏
账准备 16,170.60 万元。2023 年 4 月 11 日,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其名下价值 45,544.37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为上述债权提供不高于 3.5 亿元的担保。此外,公司对华北公司的担保余额
160,445.35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提供了抵押物的担保余额 131,847.89 万元)尚未解除,上述担保余额已获取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就该对外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 21,027.49 万元。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重大债务违约事项所述,按照“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和“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清偿计划,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到期债务金额
为 13,634.00 万元, 2024 年 6 月前应全部清偿完毕。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9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深交所、交易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领先科技、金鸿能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源、金鸿控股
中油金鸿 指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讯科技 指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吉林中讯、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 指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新余中讯
新能国际 指 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北投管 指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华南投管 指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东投管 指 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能集团 指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储能源 指 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益豪企业 指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联中实业 指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张家口国能 指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衡阳国能 指 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京龙防腐 指 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
国储物流 指 廊坊市京龙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国储液化 指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指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金鸿 股票代码 00066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鸿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nhong
Holding Group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达威
注册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 10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201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0
公司网址 www.spjhe.com
电子信箱 jhkg669@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焦玉文 张玉敏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4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 4
层 层
电话 010-82809445-8018 010-82809445-8020
传真 010-82809491 010-82809491
电子信箱 jhkg669@163.com ym33133@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