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1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再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再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司法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再次冻结机关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新能国际 是 80.85% 18.93% 北京市第二中
128800000 级人民法院
2099144 1.32% 0.31% 北京市第二中
新能国际 是 级人民法院
10000000 6.28% 1.47% 北京市第二中
新能国际 是 级人民法院
1.26% 0.29% 山东省济南市
新能国际 是 2000000 市中区人民法
院
8.16% 1.91% 山东省济南市
新能国际 是 13000000 市中区人民法
院
新能国际 是 3000000 1.88% 18.93% 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
合计 - 99.75% 23.35%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 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累计被冻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称 大股东及其 (股) 例 (股) 份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新能国
际 是 159302851 23.41% 159302851 100% 23.41%
合计 是 159302851 23.41% 159302851 100% 23.41%
3、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再司法冻结的原因
就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司法冻结的原因,新能国际向上市公司说明如下:
本次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是:新能国际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回购纠纷导致对方 起诉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导致本次冻结事项的发生。
上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督促新能国际处理上述股份冻结的相关事项,新能国 际不会因本次冻结影响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但若后续新能国际上述冻结
股份被动减持将导致其所持股份比例继续减少,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新能国际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新增因自身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部分股份再次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后续新能国际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