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8
月29日、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详情请参阅2017年8月29日及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 2月23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知,陈义和先
生于近日以资金信托形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
2、增持金额:增持价格在25 元/股以内,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不超过3亿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前次增持情况
2018年 2月 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
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5,405,0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
11.89 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1.11%,详情请参阅2018年2月
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 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
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1,780,1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
11.92 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0.37%,详情请参阅2018年2
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2月12日至2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
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1,526,600股,平均
增持股价为11.63 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0.31%。
本次增持前,陈义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0,282,59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6%(陈义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73,606股,占公司总股本
2.05%;通过其控制的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499,38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5%,通过其控制的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18,624,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
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7,1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本次增持后,陈
义和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41,809,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已履行其增持计划承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71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成交金额103,224,159.27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未来十二个月,陈义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增持所取得
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陈义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