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68 深市 荣丰控股


首页 公告 荣丰控股: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荣丰控股: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荣丰控股: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征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7层711室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征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7.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8.股权结构图:

    9.财务数据:

    截 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盛 世达 总资 产 2,870,234,901.18元 ,净 资 产
1,715,019,891.18元,营业收入18,015,852.09元,净利润82,381,367.66元。

    10.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926,0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81%。

    11.经查询,盛世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无抵押及担保,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取得资金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汉冶萍实业有限公司1.7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初至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及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