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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
顶层大会议室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份的41.1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0,044,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9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9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28,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9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20 年财务决算与 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 59,926,08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54,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答邦彪、温天相。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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