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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荣丰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20-02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
顶层大会议室。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63,265,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0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9,926,0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8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339,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74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339,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339,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74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19 年财务决算与 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答邦彪、温天相。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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