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0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 月 30 日发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王征、盛小宁、王焕新、刘登华、栾
振国、苗立胜、丁强、汤俊、李荣华、黄建森、常清、邵九林共计 12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议案》
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合同方:
借款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190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征
电话:021-51078987
委托方: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 187 号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晨冰
电话:027-85613637
贷款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住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56 号
法定代表人:周伟
电话:027-86798806
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荣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两千万元;借款用途:项目借款;借款期限:两
年;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 16%/年;借款担保: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5、16、17
号楼 101 的房产向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
2429.24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X 京房权证市港澳台字第 015527),占
地面积 19485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京市宣涉外国用(2005 出)第
10356 号)。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董事李荣华任职的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李荣华先生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