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9-6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91号美好广场3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通过前述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此后,公司根据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材料。
2018 年 4 月 26 日和 2018 年 5 月 14 日,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临近到期,公
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发行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8 个月,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相关议案
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终止本次债券发行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鉴于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期满,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文件。
本次终止公司债券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其他融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包括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鉴于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期满,公司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项是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发行公司债券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公司债券发行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