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34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6,217,4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7 湖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 08*****311 武汉广播电视台
3 08*****8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 08*****198 武汉市新洲区广播电视中心
5 08*****121 武汉市蔡甸区广播影视中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8
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附五楼
咨询联系人:黄璐
咨询电话:027-86652217
传真电话:027-8665387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