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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永安林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7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47,251,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73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2,791,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54,459,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7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27,715,7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3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627,9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15,087,8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1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98,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04%;反对 1,6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13%;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6,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4430%;反对 1,67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47%;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0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96,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849%;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9%;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4,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886%;反对 27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92%;弃权 12,6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23%。

  关联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80,163,865 股。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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