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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3 深市 永安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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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永安林业: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0-0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并于 5 月 6 日开始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
称由“永安林业”变更为“*ST 永林”;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鉴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永安林业”变更为“*ST 永林”

    3、证券代码:000663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5 月 6 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自 2020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推进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工作。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9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威公司”)95%股权[截止 2019 年 6月 30 日,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472.3 万元,经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 A61-0044 号), 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6,481.76 万元。按照上述评估值测算,公司持有的森威公司 95%股权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5,657.67 万元],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受让情况综合确定。将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等营业成本,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100%股权。首次挂牌价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联合中和评报字
(2020)第 106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森源家具 100%股
权合计价值 26,253.57 万元,账面净资产 27,861.62 万元),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转让公司所持森源家具股权,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构成,减少森源家具经营亏损对公司合并报表产
生的不利影响,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主动争取林业政策补助。规范常规木材生产和冻害桉树改造,主动对接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森林抚育补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补助、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等林业项目补助。

    4、积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依托自身森林资源规模和林业管理人才实际,积极参与以培育大径级木材和珍贵木材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通过政府组织搭建的收储平台,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5、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与中
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林控股”)签订合资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64,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7%)股票出资与中林控股(现金出资金额为 25,500 万元)设立 “合资公司”,并由中林控股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1%)。同日,合资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及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获得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合计
4.99%的表决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等相关文件。中林控股拟与永安市政府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98-36148750598-3600083

    2、传真号码:0598-3633415

    3、电子邮箱:stock0663@163.com

    4、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

    5、邮政编码:366000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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