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63 深市 永安林业


首页 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二级筛选: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公告日期:1999-02-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6月29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8年配股方案,已经福建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闽证监[1998]88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6号”文批准,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比例:以本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113,454,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总股本147,490,2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2.3076股。
    四、配股数量:配售总数19,742,400股,其中:国家股持股单位永安市财政局以永安市属部分国有林木资产及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以其部分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分别认购其各自应配股份的50%,不足部分用现金补足,即:永安市财政局认购1,927,800股,其余配股权放弃,也不进行配股权转让或转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认购6,712,200股,其余配股权放弃,也不进行配股权转让或转配。其他法人股东均已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也不进行配股权转让或转配。社会公众股可配售10,530,000股;内部职工股可配售572,400股,分别由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以现金认购,并由承销商实行余额包销。
    五、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70元。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在《证券时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