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7-06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1月25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集团”)转让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吻娇颜”)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6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5月2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一、资产过户情况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出售天吻娇颜100%股权
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股东由公司变更为索芙特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标的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二、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涉及的主要相关后续事项为: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索芙特集团已经向公司支付
标的资产之全部交易对价,即人民币3.43亿元。
2、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与承诺,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将继续履行相关协议与承诺。
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且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交易对方已经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对价;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相关方内部授权及批准或 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索芙特集团已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天夏智慧已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相关后续事项对天夏智慧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