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81
长 春高新技术产业(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第 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监事同意,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5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解兵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针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800 股,回购价格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执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将以特别议案形式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议案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针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中
有 2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86,900 份。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现任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赵树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赵树平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不足 3 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赵树平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永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刘永川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刘永川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简 历
刘永川,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济师、
经营管理部部长。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5-2008 年任公司科技发展部、企业管
理部职员;2008-2020 年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
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
截至目前,刘永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7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