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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1 深市 长春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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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长春高新: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 号”文《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97,971 股。本次发行全部
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每股 45.68 元。截止 2016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实际已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85,69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771,730,547.60 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28,800,106.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2,930,440.9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7-00009 号的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56,813,448.6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244,389,879.25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截止2016年 度 末 , 本 公 司使 用 闲 置 募集 资 金 910,000,000.00元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收 到 的 理财 产 品 收益15,781,068.98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5,357,703.00元和银行手续费支出684.2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7,255,080.15元,均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7-00001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650,904,138.6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07,717,587.21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度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6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26,639,455.5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230,769.3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0,383.5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210,782.88元。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8]
第7-00015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01,146,345.1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608,863,932.32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8年度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16,938,876.7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68,507.2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0,417.4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461,404.31元。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7-00001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28,684,833.21元,累计投入1,737,548,765.53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4,410,669.77元。

    2019年度,账户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2,217,013.6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21,264.58元、银行手续费支出4,179.60元。

  (二)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0号”文《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551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55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123.69元,扣除本次发行的配套融资承销费用(含税)25,000,000.00元,公司实际收到974,999,123.69元。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0,000.00(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4,949,123.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7-00003号的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00,000,000.00元,累计投入300,000,000.00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75,332,505.14元。

    2019年度,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3,381.4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4月30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及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审议本次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6年配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于2016年5月1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三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此外,负责实施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亦与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
221000690010414000164)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约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三方协商,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立的“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里的剩余资金全部更换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并于2017年9月25日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注销,将原专项存储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共计255,321,704.63
元全部存储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长春百益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221000690010422000196)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按照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约定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81160100100019083)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按照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约定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结合相关子公司的研发投入安排,公司至今并未向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0790302011015200025133) 拨付过募集资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已注销完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  581160100100019849                  825.56
限公司              支行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697320423

份有限公司          分行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  221000668010918000117        74,409,844.21
团)股份 有限公司    行长春阳光城支行

西安爱德万思医疗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3700084719200088858

技有限公司          锦业路支行

                            合 计                                          74,410,669.77

  (二)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设了专户(8113601012900203962)存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974,949,123.69元。该专户仅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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