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
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〇一六年五月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长春高新”)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长春高新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4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方案批准及核准情况如下:
1、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2、2015年5月19日,吉林省国资委作出吉国资发产权[2015]21号批复,批准本次配股方案;
3、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
4、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配股方案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项。
5、2015年11月11日,吉林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后配股方案的审核意见》(吉国资发产权[2015]77号),同意本次配股方案调整。
6、201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配股方案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项。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0号)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获配的新增上市股份共计38,785,695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6年5月9日上市,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38,77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即高管锁定股,含监事乔林先生的获配股份锁定股900股)增加13,695股。高管锁定股在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条件后可以上市流通。
(三)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股票代码:00066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获配股份上市时间:2016年5月9日
本次配股价格:45.68元/股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131,326,570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170,112,265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chunHigh&NewTechnologyIndustries(Group)Inc.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5楼501室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5楼501室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春高新
股票代码 000661
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物业管
理;高新成果转让及中介服务;商业供销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
品除外);餐饮、娱乐、旅馆(办时需许可);培训;新药开发、技术
转让、咨询服务;集中供热;产业投资(医药产业)(以上各项仅限分
经营范围 公司、子公司持证经营)。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企业营销
策划、广告策划、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销售代理
(仅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6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持有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杨占民 董事长 13,000 0.0099% 16,900 0.0099%
2 周伟群 董事、总经理 15,867 0.0121% 20,627 0.0121%
董事、常务副
3 安吉祥 8,000 0.0061% 10,400 0.0061%
总经理
4 金磊 董事 30,000 0.0228% 39,000 0.0228%
董事、副总经
5 王志刚 5,000 0.0038% 6,500 0.0038%
理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6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持有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6 朱兴功 财务总监 5,000 0.0038% 6,500 0.0038%
7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5,000 0.0038% 6,500 0.0038%
8 李秀峰 监事会主席 5,000 0.0038% 6,500 0.0038%
9 乔林 监事 4,000 0.0030% 5,200 0.0030%
10 李茜 监事 400 0.0003% 520 0.0003%
合计 91,267 0.0695% 118,647 0.069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介绍
名 称: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2955号A座722室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占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4,812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策划、项目咨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2006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对外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472号)批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总公司”)与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超达投资,其中,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有长春高新4,547.5210万股国有股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4,443.6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2015年8月,高新区国资委将发展总公司与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超达投资全部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给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翔集团”),并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超达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812.00 100%
控股股东201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