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春高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春高新全体股东(总股本131,326,57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6年4月25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9,397,971股,发行价格45.68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有效认购股数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 占可配售股东总
股份性质 (股) (元) 数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72,900 1,771,146,072.00 98.4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95 584,475.60 0.03%
其中:高管锁定股 12,795 584,475.60 0.03%
合计 38,785,695 1,771,730,547.60 98.45%
注: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长春高新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9,397,971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长春高新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45.68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31,283,92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4月25日,T+5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38,772,9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9,397,971股的98.41%,认购金额为1,771,146,072.0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2,65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4月25日,T+5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2,795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9,397,971股的0.03%,认购金额为584,475.6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4月25日,T+5日),长春高新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8,778,11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9,397,971股的22.28%。
4、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收市,长春高新股东持股总量为131,326,57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4月25日,T+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8,785,695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71,730,547.6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39,397,971股的98.45%,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见报当日(2016年4月27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4月14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7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5楼501室
联系人:证券部
电 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59026619
传 真:010-65847800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5层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63222820
传 真:010-63222809
发行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