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高新A1配;配股代码:080661;配股价格:45.68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6年4月19日(T+1日)至2016年4月25日(T+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6年4月26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4月27日(T+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于2016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股份的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春高新”)配股方案已经长春高新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核准。
一、本次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收市后长春高新股本总数131,326,5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39,397,971股。
4、募集资金数量:预计不超过1,8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
5、配股价格:45.68元/股。
6、发行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8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长春高新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方式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长春高新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份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以及网上
2016年4月14日(T-2日) 正常交易
路演公告
2016年4月15日(T-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6年4月18日(T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6年4月19日-22日、4月2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T+1日-T+5日)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2016年4月26日(T+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年4月27日(T+7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 正常交易
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T+1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T+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认购本次配股,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0661”,配股简称“高新A1配”,配股价45.6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高新A1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4、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5楼501室
联系人:证券部
电 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59026619
传 真:010-65847800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5层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63222820
传 真:010-63222809
特此公告。
发行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