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苏州工业园区四方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四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诚意”)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92.7 万元。
2、本次交易对方苏州四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四方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1日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24号2幢
5、法定代表人:徐雪华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52019185B
8、经营范围:制造汽车接插件、汽车穿线管、铁路客车配件、低压电器附件;销售汽车配件、铁路客车配件、低压电器附件;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徐雪华 70%
2 杨健 30%
10、苏州四方的控股股东为徐雪华。
11、苏州四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74,342.15 46,906,562.36
负债总额 16,525,182.5 20,979,727.6
净资产 23,549,159.65 25,926,834.76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41,645.13 17,371,075.67
净利润 2,607,603.37 2,387,678.6
13、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苏州四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2日
4、注册地址:南宁市科园西十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6、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59797350A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包括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审批的为准);生产销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审批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529,579.7 24,489,019.26
其中:应收账款 14,903.28 52,508.64
负债总额 21,174,143.15 18,535,204.7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4,355,436.55 5,953,814.56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20,745.84 2,311,653.07
营业利润 -970,561.04 1,573,444.55
净利润 -1,005,819.23 1,598,378.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948.88 39,754.75
净额
备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SZ0GQZH[2026]0029ZJSC 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南宁诚意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448.90 万元,评估价值为2,528.05 万元,增值额为 79.15 万元,增值率为 3.2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853.5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53.52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595.38 万元,评估价值为 674.53 万元,增值额为 79.15 万元,增值率为 13.29%。即南宁诚意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陆佰柒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
本次交易经双方公平协商,以南宁诚意实际资产负债状况为基础,并参考上述《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南宁诚意包
SZ0GQZH[2026]0029ZJSC 号),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92.8 万元。
11、其他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等)
南宁诚意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宁诚意已无生产业务亦无人员需安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售股权的南宁诚意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
南宁诚意存在对珠海中富应付账款 1124.1 万元,苏州四方承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变更登记,且完成南宁诚意的资产和相关资料交割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由其借款 1124.1 万元给南宁诚意,由南宁诚意归还公司 1124.1 万元以结算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苏州工业园区四方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南宁诚意 100%股权。
2、交易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92.7 万元,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
3、交易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本次股权转让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
方享有或承担。
5、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已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取得各自权力机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需)之批准、授权。
6、南宁诚意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在移交给乙方前南宁诚意存在的以及未披露的的债权债务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担保、或有债务以及第三方、员工索赔)由甲方负责和承担。若南宁诚意或乙方承担了前述债务或责任、收到前述债权款项的,按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处理。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7、甲方保证所持有南宁诚意的股权已全额实缴出资完毕,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及股权纠纷等权利受限情形。
8、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变更登记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9、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股权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10、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 1 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 0.3‰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不予退还。
11、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及为签订/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其他成本,以及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救济而发生的合
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宁诚意股权,南宁诚意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预计实现收益约 2,300 万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