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9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辞任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公司监事人选调整的建议函,因工作调整,闫嘉有先生和吴立宪先生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闫嘉有先生同步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召开相应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闫嘉有先生和吴立宪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闫嘉有先生和吴立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且不再担任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闫嘉有先生和吴立宪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闫嘉有先生和吴立宪先生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闫峰先生、樊玉雯
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经核查,闫峰先生、樊玉雯女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闫峰先生、樊玉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监事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闫峰先生简历
闫峰先生,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函授本科毕业,高级政工师。曾担任包钢集团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第二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代工会主席,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冶贵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监督处处长、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监事。
闫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闫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樊玉雯女士简历
樊玉雯女士,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担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副科长、五矿集团财务部金融管理科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纪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兼总法律顾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监事。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监事。
樊玉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为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樊玉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