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4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或业务将在依法、依规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由相关主体另行协商并签订具体的项目或业务合作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本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且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后续合作双方将视合作的具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钨业”)签署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在原料、冶炼、粉末及深加工、装备、技术等方面加强业务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协议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
法定代表人:林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7,707,904,300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 188 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产业投资;风险投资;进出口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产品:钨、钽铌精矿、锂云母精矿;钨、钽铌、稀土、铜、钴冶炼加工产品;有色金属工业技术、设备、配件、材料服务商。
关联关系:江西钨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基本原则为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且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双方的业务特点,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共同推动中国钨产业发展壮大,共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进一步深化科技合作,推动行业科技发展进步。
3.探讨资本合作新业态。
4.共同推进矿山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提升,打造绿色矿山。
(三)合作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 1 个月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后双
方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框架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合同,直至项目合同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签署双方作为国内钨产业体量规模最大的钨企业之一,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公司与江西钨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加快落实公司战略布局。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或业务将在依法、依规履行必要的程序后,
由相关主体另行协商并签订具体的项目或业务合作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根据未来合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及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