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1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
董事 3 名。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谢康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许长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16)。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易丹青先生因在公司已连续任职满 6 年,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泽先生,1969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 1991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古典文献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 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李先生 1991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矿盐湖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等。2016 年起任现职,兼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钨业协会副会长、主席团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仲泽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李仲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兼任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李仲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康德先生,1963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先生于 1984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 年获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谢先生 1984 年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曾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钽铌事业部总经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6 年起任现职,兼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贡长城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理事会副理事长,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谢康德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谢康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楚平先生,1962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邓先生于 1983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 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0 年获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邓先生曾任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中南大学兼职教授,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邓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邓楚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杜维吾先生,1965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杜先生于 1985 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本科,获学士学位;1988 年长沙矿冶研究院采矿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99 年获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杜先生 1988 年加入长沙矿冶研究院,曾任长沙矿冶研究院产业管理部副部长、采矿所所长,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长远锂科股份公司董事,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维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为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杜维吾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长龙先生,1962 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先生于 1994年毕业于中南林业学院会计专业。1999 年获湖南大学商学院 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造价工程师。许先生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业六部总经理、湖南分所执行所长;任湖南省利安达司法鉴定所所长;任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湖南分公司总经理。许先生曾任湖南省审计厅科长,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科长,湖南省中山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湖南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湖南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永信司法鉴定所所长,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日,许长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许长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汝岱先生,1980 年出生,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杨先生于 2003 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 年获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 年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方向博士后。
截止本公告日,杨汝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杨汝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曲选辉先生, 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曲先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曲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曲选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