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7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57.34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105,429.04万股的1.86%;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0名;
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4、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1年6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公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6月26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日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6、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日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963.4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 日
2、授予数量:1,957.34 万份
3、授予人数:140 人
4、授予价格:3.5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依据本计划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之日止(本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不超过十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 年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的 3 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以在 3 年的解锁期内匀
速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首批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的 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以在 3 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不计利息)回购。限售期满后,首批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如下:
日期 解锁比例
授予日两年以内 0
授予日起两周年 1/3
授予日起三周年 1/3
授予日起四周年 1/3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计划下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激励总 个人激励总
个人授予数
姓名 岗位 量占首次授 量占总股本
量(万股)
予总量比例 比例
李仲泽 董事长 42.02 2.15% 0.0399%
谢康德 董事、总经理 42.02 2.15% 0.0399%
王辉平 副总经理 36.79 1.88% 0.0349%
邓英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7.7 1.93% 0.0358%
高勃 副总经理 36.8 1.88% 0.0349%
宋国华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6.38 1.86% 0.0345%
沈慧明 副总经理 36.56 1.87% 0.0347%
高管合计 268.27 13.71% 0.25%
其他合计 1,689.07 86.29% 1.60%
首批授予合计 1,957.34 100.00% 1.86%
8、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锁比例=上市公司业绩结果对应可解锁比例×个人年度绩效结果对应可解锁比例
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按照解锁安排进行解锁: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中钨高新第一期激励计划每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时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如期解锁:
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业绩条件: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锁 第二批解锁 第三批解锁
2021 年度公司归母扣 2022 年度公司归母扣 2023 年度公司归母扣
归母扣非 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净资产收 于 3.7%,且不低于同 于 4%,且不低于同行 于 4.3%,且不低于同
益率 行业平均值或对标公 业平均值或对标公司 行业平均值或对标公
司 75 分位水平 75 分位水平 司 75 分位水平
2021 年度公司利润总 2022 年度公司利润总 2023 年度公司利润总
利润总额 额基于 2019 年增长 额基于 2019 年增长 额基于 2019 年增长
增长率 率不低于 56%,且不 率不低于 90%,且不 率不低于 104%,且不
(基于 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 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 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
2019 年) 对标公司 75 分位水 对标公司 75 分位水 对标公司 75 分位水
平 平 平
2021 年度公司完成该 2022 年度公司完成该 2023 年度公司完成该
经济增加
年度集团下达目标, 年度集团下达目标, 年度集团下达目标,
值(EVA)
且△EVA 为正 且△EVA 为正 且△EVA 为正
以上解锁业绩条件中,“2021-2023 年度利润总额基于 2019 年增长率分别
不低于 56%、90%、104%”对应的目标水平相当于 2021-2023 年度利润总额基于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4.9%、23.9%、19.5%。
同时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等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当年及下一年度相关指标可以扣除新增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如涉及上级有权部门决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企业响应国家降杠杆减负债号召实施债转股、增资、配股、发行优先股等战略举措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
同行业公司为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标准划分
并剔除“ST 公司”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对标公司选取 A 股上市的涉钨企业、
产业链延伸的相关金属与材料企业、存在业务竞争关系或下游客户企业,共 20家。以下为对标公司名单: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标公司名称
1 600549.SH 厦门钨业
2 002378.SZ 章源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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