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04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
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 亿元至 35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0 亿元至-290 亿元,
营业收入为 60 亿元至 75 亿元。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0 亿元至 7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业绩预
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第 9.8.7 条第四款的规定,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不确定性。
3、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